草根民主論壇

仇恨源於争夺,幸福起於分享,公正是秩序的基础。 人类文明的进步来源於对公正的追求。

Name:
Location: Canada

Tuesday, January 12, 2016

向东:建议就审薄一事发起联署

建议就审薄一事发起联署 向东 超级版主余大郎同志: 建议在连线发起挺薄的联署,申明在审薄过程中薄熙来的法律权利,不管能否做到,我们起码在舆论上要施加压力,采取主动。列出以下六条,请酌定。 1、要求对薄熙来案依法公开公正审理; 2、保障薄熙来有自己选择辩护律师的权利; 3、保障薄熙来有公开的充分的辩护权利; 4、必须依法有人民陪审团参与薄案的审理; 5、必须向媒体开放,直播薄案开庭的审理过程特别是薄熙来的自我辩护过程; 6、必须依法有薄熙来亲属出席旁听。 2# 发表于 2013-7-28 07:25:12 |只看该作者 这有用吗?多少次情愿书,根本无用! 对中共这个黑社会集团,只有一条路可走--行动!!!学习中东人民,起来!勇敢地争取自己的权利! 余大郎 3# 发表于 2013-7-28 09:30:28 |只看该作者 向东网友好! 由于多种原因,我本是最不适宜表态的。但事已到存亡的关键时刻,恭逢点名,不回应不义。 这次当局审薄,是图酿刑事冤假错案来掩盖政治路线之争,以维稳官僚特权大地主资产阶级 多年来对全体中国人民特别是弱势工农的血淋淋掠夺,并向其主子全球金融财团献苞茅“投名状”。 其事宣布后,网上被噤声,为肃杀戾气所笼罩;不许讨论不许议,还想以此卜天像民意, 续造盛世绩效威武“合法”假像,实质是翻开了全国全民大分裂的无法无天最黑暗一章。 政治改良之梦既破,可革命的物质承担者在哪里?环顾宇内海外,这还真是个问题: 前时王希哲、草庵等仅四条汉子在“阳光沙漠”的呐喊而无回声,本身就发人深省。 但风多响沉非要鸣,雾重飞难偏要进--否则子孙们会责这代父祖“竟有几人是男儿”。 而且,自变量应变量均大,显示力量以使天听自民听,或也是逆狂澜于既倒最后策? 所以我非常赞赏并钦佩向东网友这一建议,据闻草庵发起的人民法庭正积极筹备中。 您这意见,形同测试,先看本网有多少响应? 余将磨笔霍霍在坛内外管理层会商再蔚风气。此致 敬礼! 太公钓鱼 4# 发表于 2013-7-28 10:20:59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向东的建议,每一条都是作为被告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 左右寻觅 5# 发表于 2013-7-28 11:01:29 |只看该作者 不懂理论 发表于 2013-7-28 07:25 这有用吗?多少次情愿书,根本无用! 对中共这个黑社会集团,只有一条路可走--行动!!!学习中东人民,起 ... ——我认为有用无用都应该做,这是作为挺薄网友的真实态度的表示。就象现在,明知很多人反对以敌我矛盾处理薄,而当局一定会审判薄,但人们还是要表示挺他的态度是一样的。 太公钓鱼 6# 发表于 2013-7-28 11:07:02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7-28 12:40:31 |只看该作者 支持,这六条是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内容,是合法的,必须的。 8# 发表于 2013-7-28 12:41:21 |只看该作者 坚决反对非法审薄!我们应该积极和刘浩锋先生联系以下。他是律师,愿意为薄熙来做律师。我们可以出钱,但是我们不懂法律程序,希望刘浩锋先生,王雪梅首席大法官等组织一个正义的声援薄熙来的律师队伍。 郑然 9# 发表于 2013-7-28 14:09:17 |只看该作者 《事实证明,胡锦涛和温家宝是刑事罪犯》 《审判胡锦涛、温家宝》 管理 点评 回复 编辑 举报 . 郑然 10# 胡锦涛和温家宝最主要的罪行是叛国和反人类 11# 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13-7-28 16:36:30 《政府官员全笑了》 说他受贿两千万, 利益集团都笑了。 说他贪污五百万, 特色阶层都笑了。 说他数额特别巨大, 局长处长都笑了。 说他情节特别严重, 两陈两刘都笑了。 未公审舆论先定调, 李姓律师都笑了。 五宗罪变成三宗罪, 姜姓记者都笑了。 秘密审判欺世盗名, 法轮转子也笑了。 成绩越大罪孽越大, 政府官员全笑了。 12# 发表于 2013-7-28 18:22:32 |只看该作者 保障薄熙来有公开的充分的辩护权利; 直播薄案开庭的审理过程特别是薄熙来的自我辩护过程; 好,支持! 思想无疆 13# 支持楼主的建议,如果在审理案件的程序上,都无法做到合法,谁能相信司法公正! 14# 发表于 2013-7-28 19:46:22 |只看该作者 公民力量的声明是否可以联络作为联署的基本文本? 谷开来案的重审要求能否加入? 15# 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13-7-28 20:43:18 支持此项建议! 16# 发表于 2013-7-28 21:40:55 |只看该作者 向13位热心网友报告: 高同志正与各友坛紧急切磋中,届时他将把结果通报大家。 谢谢。 17# 支持此项建议! 18# 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13-7-29 21:46:32 support . 19# 发表于 2013-7-31 09:14:17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此建议! 20# 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13-8-13 05:12:02 支持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