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郭飞雄妻张青纪念212
作者:张敏
* 张青七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公开信发表 *
狱中郭飞雄的妻子张青于她的第14个绝食抗议日致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习近平先生、李克强先生的公开信(七)2月13日在自由亚洲电台首发。
* 郭飞雄和郭飞雄案简介 *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14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罚没十万元人民币。郭飞雄会见律师陈述在看守所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去年11月14日(周三),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张青从这一天起,每周三在家中绝食抗议一天。 12月13日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在监狱里再遭凌虐,开始一百天绝食。
郭飞雄的儿子因官方干预,无法入小学读书,张青的银行帐户被冻结。
* 前六封公开信没有回音,再写信,纪念‘2.12’ *
张青从2007年8月14日到2008年1月25日,先后六次发表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公开信。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第七封信发表当天,张青接受专访。
问:“您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写这第七封信?”
答:“这封信是在昨天(2月12日)和今天(绝食抗议日)写的,内容主要是写‘2 。12’――2007年2月12日这一天。。。郭飞雄‘非法经营罪’案一直是没有直接有效证据的非法控告,案子之所以拖了十五个月时间,最后给他判罪定下来,关键点就是在2月12日。这就是我说的‘纪念2 。12 ’”。
* 张青:‘2。12’是郭飞雄案关节口 *
张青说:“2007年2月12日这一天在沈阳,警方办案人用非常严酷、野蛮的法西斯式的身体摧残,来对付郭飞雄。把手反放在背后,然后吊起来,靠反着的肩关节承受全身重量。这样几乎是把手臂卸下来的那种(刑),是非常难(忍受)的。到后面是更加羞辱人的,使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
他这个案子能够走下去的关节口,就是这么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刑讯逼供以后,他们得到了所需要的所谓‘证据’。。。唯一以口供作为证据的案子,才能在法庭审判和最后判刑,就是因为这一天。在法庭上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那就是,在法庭上真正的指证他非法经营罪唯一的‘证据’,就是他自己――政府部门用高压电警棍直接电击生殖器的情况下逼迫他自己证明自己有罪。”
* 张青:不能被淡忘的“2 。12”*
张青:“‘2 。12 ’这一天,对于这个案子,对于郭飞雄来说,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日子。对于我们家庭来讲,也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日子。同时也包括中国政府,他在2月12日用了这么一个丑恶的恶行来制造这个冤案。我作为家人,这件事情、这一天根本就不能被我淡忘,不能淡忘。”
* 张青:“2 。13”郭飞雄试图自杀*
主持人:“律师接受采访时谈到,郭飞雄2月12日遭受酷刑后试图自杀。。。”
张青:“郭飞雄2月13日自杀的事情,是我2007年5月28日和郭飞雄的律师胡啸,还有另外一位岳(音)律师一起去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律师见他的时候,他跟胡啸律师说的。
胡啸律师跟我讲到这一点时,我非常非常震惊,因为我知道郭飞雄这个人非常坚强、是性格非常稳定的人,他从来不会想到要自杀这回事,我真的是非常了解他。所以听说有这样的事我很奇怪,不能理解。问为什么,律师才跟我讲,在2月12日遭受到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种酷刑。在这样情况下,第二天,他才往玻璃门上撞,这个玻璃门没有撞碎,是钢化玻璃。但是头撞了个大包,几个月后律师见他的时候,包已经消了。
他之所以撞玻璃,是因为以前也是在沈阳辽宁省看守所,他们把他和死刑犯关押在一起,其中有一个非常残暴的死刑犯,当时要挖郭飞雄的眼睛。在这种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郭飞雄用手上的一本书砸碎了旁边的玻璃,他也是一种自卫。”
问:“‘自卫’,就是引起看守人员注意?”
答:“是的。砸碎玻璃声响很大,‘管教’很快就来了,这件事就有人介入了。胡啸律师也说到这一点。2月13日郭飞雄以为所在地方的玻璃也是能碎的。”
* 张青:两度“过年关”*
张青:“一年后的2月12日,我又想起这件事情,我是昨天(2月2日)起草开始写这封公开信。主要是进一步讲清楚这件案子――这是一个冤案,同时也向中国政府要求无罪释放郭飞雄。”
张青这封信写于中国春节公共假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说,信中讲到“年关”。
张青:“去年和今年对于我们来讲都叫‘过年关’。
去年‘2。12 ’郭飞雄在沈阳的时候,也是要过年这阵子天气非常寒冷的时候,郭飞雄处于生死边缘;今年过年,因为郭飞雄到梅州监狱后,遭受到进一步的虐待、被剥夺权利,包括强制他作长时间身体根本承受不了的体力劳动,他就开始了一百天的绝食。
他从2007年12月13日开始绝食,到现在已经是六十一天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梅州监狱今年元月份就说对他实行‘严管’,不许我去见他。现在他的情况究竟怎么样,身体状况怎样,我根本无从知道。而就以前的经验来讲,他们并不以人道方式对待人。所以我现在对他的处境非常担忧。这也是我写这封信的原因之一。”
* 郭飞雄狱中家信 *
张青:“元月22日我去梅州监狱看郭飞雄,当时监狱方说不给我见他。我问,说是‘严管’了,‘严管’期间就不给家人见。我问为什么‘严管’,他也不告诉我理由,甚至说‘我不告诉你为什么严管,告诉你你也不知道’这完全不象话。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实行‘严管’,他在里面绝食的细节,身体的状况,外界一点都不知道。”
问:“自从郭飞雄到梅州监狱后,你收到他几封信?”
答:“我收到过两封信。一封是2007年12月18日,也就是他被打的那一天,他写了非常简短的信,叫我去梅州监狱见他,第二封信就是在‘严管’前,落款的日期是2008年1月10日。
他说这是第三封信,有第二封信,是在元月2日发出来的,第二封信我没有收到。他在第二封信里跟我讲到他需要的一些书籍、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
问:“郭飞雄的第三封信您方便在这里读一下吗?”
答:“方便。
‘ 张青:你好!
元月二日的信你收到没有?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三封信。
我估计你春节前会来探访我一次,这样我就可以过一愉快之年了。按梅州监狱规定,只有星期二才是家属会见日,且每月只能一次。路上能坐火车最好,注意安全。
上次请你帮买的物品和书籍对我很重要,切莫忘记:“0.38晨光中性替芯”笔芯100支,浅蓝格书写纸20本,飞利浦剃须刀一个(用干电池的,100元以下);书:《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二、三》,《黑格尔历史哲学》,梯利《西方哲学史》(罗素的不要),最新版本的《中国哲学史》,《黄宗羲明儒学案》。
请务必买到,尤其是前几种。
遇事要冷静,不要与我姐争论,我已去信劝她了。
西西要上初中了,你可把重点放在两个孩子的教育上。
你自己可坚持每日锻炼,忙碌和劳累不是锻炼。每日得有一小计划,知道自己一天该做哪几件事。
听说用半斤到一斤的小鱼加青菜,用瓦罐熬2-3小时,给小孩吃,有利于小孩健脑长身体,如无小鱼,可用一斤以下的河鱼替代。能每周一次,最好。
上次说过,我现在主要研究学习方法,有心得即与你交流,争取每日有1%的进展。兹附上《论语》、《增广》精华。
以后可在信中多谈此类生活、学习具体事。
杨茂东
2008年1月10日上午’
信里说‘我估计你春节前会来探视我一次,这样我就可以过一愉快之年了’。这句话我当时一看就觉得很难受。因为收到信是在元月25、26日左右,我刚刚从监狱那里回来不久、得知不许见的情况下收到这封信。”
* 张青:为奥运专门说好的,我们就该把“垃圾”咽下去吗?*
也正好在元月22日,我看报纸上说,这天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了一个会议,会议上的讲话说‘要加强宣传,展现光明的一面’,‘对外界的负性报道’要怎么样。。。
我在今天发表的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的信中讲到‘国家考虑国家的形象,要在奥运全球聚焦的时候,给外界一个好的印象,要展现好一点的形象,这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人,完全是被酷刑制造冤案。
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人,包括胡佳和胡佳的妻子女儿,抓他的时候,他女儿出生才一个多月,她妻子是刚刚生孩子的产妇,在身体弱,体力还没恢复过来的状态下。。。
像这样的一些人,包括失学的我儿子。。。失学的儿童、晒不着太阳的婴儿、盲人法律工作者陈光诚,以及其他所有因坚守信仰而在黑暗的牢房里正在受苦受难的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你是可以‘要国家形象’专门说好的,我们这些人就该忍气吞声,把这些“垃圾”都给咽下去吗?”
* 重申郭飞雄的绝食呼吁 *
张青:“我在信最后重申郭飞雄的绝食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第五: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联欢的历史时刻。
第六:呼吁中国政府废止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 张青七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公开信发表 *
狱中郭飞雄的妻子张青于她的第14个绝食抗议日致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习近平先生、李克强先生的公开信(七)2月13日在自由亚洲电台首发。
* 郭飞雄和郭飞雄案简介 *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14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罚没十万元人民币。郭飞雄会见律师陈述在看守所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去年11月14日(周三),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张青从这一天起,每周三在家中绝食抗议一天。 12月13日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在监狱里再遭凌虐,开始一百天绝食。
郭飞雄的儿子因官方干预,无法入小学读书,张青的银行帐户被冻结。
* 前六封公开信没有回音,再写信,纪念‘2.12’ *
张青从2007年8月14日到2008年1月25日,先后六次发表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公开信。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第七封信发表当天,张青接受专访。
问:“您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写这第七封信?”
答:“这封信是在昨天(2月12日)和今天(绝食抗议日)写的,内容主要是写‘2 。12’――2007年2月12日这一天。。。郭飞雄‘非法经营罪’案一直是没有直接有效证据的非法控告,案子之所以拖了十五个月时间,最后给他判罪定下来,关键点就是在2月12日。这就是我说的‘纪念2 。12 ’”。
* 张青:‘2。12’是郭飞雄案关节口 *
张青说:“2007年2月12日这一天在沈阳,警方办案人用非常严酷、野蛮的法西斯式的身体摧残,来对付郭飞雄。把手反放在背后,然后吊起来,靠反着的肩关节承受全身重量。这样几乎是把手臂卸下来的那种(刑),是非常难(忍受)的。到后面是更加羞辱人的,使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
他这个案子能够走下去的关节口,就是这么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刑讯逼供以后,他们得到了所需要的所谓‘证据’。。。唯一以口供作为证据的案子,才能在法庭审判和最后判刑,就是因为这一天。在法庭上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那就是,在法庭上真正的指证他非法经营罪唯一的‘证据’,就是他自己――政府部门用高压电警棍直接电击生殖器的情况下逼迫他自己证明自己有罪。”
* 张青:不能被淡忘的“2 。12”*
张青:“‘2 。12 ’这一天,对于这个案子,对于郭飞雄来说,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日子。对于我们家庭来讲,也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日子。同时也包括中国政府,他在2月12日用了这么一个丑恶的恶行来制造这个冤案。我作为家人,这件事情、这一天根本就不能被我淡忘,不能淡忘。”
* 张青:“2 。13”郭飞雄试图自杀*
主持人:“律师接受采访时谈到,郭飞雄2月12日遭受酷刑后试图自杀。。。”
张青:“郭飞雄2月13日自杀的事情,是我2007年5月28日和郭飞雄的律师胡啸,还有另外一位岳(音)律师一起去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律师见他的时候,他跟胡啸律师说的。
胡啸律师跟我讲到这一点时,我非常非常震惊,因为我知道郭飞雄这个人非常坚强、是性格非常稳定的人,他从来不会想到要自杀这回事,我真的是非常了解他。所以听说有这样的事我很奇怪,不能理解。问为什么,律师才跟我讲,在2月12日遭受到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种酷刑。在这样情况下,第二天,他才往玻璃门上撞,这个玻璃门没有撞碎,是钢化玻璃。但是头撞了个大包,几个月后律师见他的时候,包已经消了。
他之所以撞玻璃,是因为以前也是在沈阳辽宁省看守所,他们把他和死刑犯关押在一起,其中有一个非常残暴的死刑犯,当时要挖郭飞雄的眼睛。在这种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郭飞雄用手上的一本书砸碎了旁边的玻璃,他也是一种自卫。”
问:“‘自卫’,就是引起看守人员注意?”
答:“是的。砸碎玻璃声响很大,‘管教’很快就来了,这件事就有人介入了。胡啸律师也说到这一点。2月13日郭飞雄以为所在地方的玻璃也是能碎的。”
* 张青:两度“过年关”*
张青:“一年后的2月12日,我又想起这件事情,我是昨天(2月2日)起草开始写这封公开信。主要是进一步讲清楚这件案子――这是一个冤案,同时也向中国政府要求无罪释放郭飞雄。”
张青这封信写于中国春节公共假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说,信中讲到“年关”。
张青:“去年和今年对于我们来讲都叫‘过年关’。
去年‘2。12 ’郭飞雄在沈阳的时候,也是要过年这阵子天气非常寒冷的时候,郭飞雄处于生死边缘;今年过年,因为郭飞雄到梅州监狱后,遭受到进一步的虐待、被剥夺权利,包括强制他作长时间身体根本承受不了的体力劳动,他就开始了一百天的绝食。
他从2007年12月13日开始绝食,到现在已经是六十一天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梅州监狱今年元月份就说对他实行‘严管’,不许我去见他。现在他的情况究竟怎么样,身体状况怎样,我根本无从知道。而就以前的经验来讲,他们并不以人道方式对待人。所以我现在对他的处境非常担忧。这也是我写这封信的原因之一。”
* 郭飞雄狱中家信 *
张青:“元月22日我去梅州监狱看郭飞雄,当时监狱方说不给我见他。我问,说是‘严管’了,‘严管’期间就不给家人见。我问为什么‘严管’,他也不告诉我理由,甚至说‘我不告诉你为什么严管,告诉你你也不知道’这完全不象话。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实行‘严管’,他在里面绝食的细节,身体的状况,外界一点都不知道。”
问:“自从郭飞雄到梅州监狱后,你收到他几封信?”
答:“我收到过两封信。一封是2007年12月18日,也就是他被打的那一天,他写了非常简短的信,叫我去梅州监狱见他,第二封信就是在‘严管’前,落款的日期是2008年1月10日。
他说这是第三封信,有第二封信,是在元月2日发出来的,第二封信我没有收到。他在第二封信里跟我讲到他需要的一些书籍、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
问:“郭飞雄的第三封信您方便在这里读一下吗?”
答:“方便。
‘ 张青:你好!
元月二日的信你收到没有?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三封信。
我估计你春节前会来探访我一次,这样我就可以过一愉快之年了。按梅州监狱规定,只有星期二才是家属会见日,且每月只能一次。路上能坐火车最好,注意安全。
上次请你帮买的物品和书籍对我很重要,切莫忘记:“0.38晨光中性替芯”笔芯100支,浅蓝格书写纸20本,飞利浦剃须刀一个(用干电池的,100元以下);书:《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二、三》,《黑格尔历史哲学》,梯利《西方哲学史》(罗素的不要),最新版本的《中国哲学史》,《黄宗羲明儒学案》。
请务必买到,尤其是前几种。
遇事要冷静,不要与我姐争论,我已去信劝她了。
西西要上初中了,你可把重点放在两个孩子的教育上。
你自己可坚持每日锻炼,忙碌和劳累不是锻炼。每日得有一小计划,知道自己一天该做哪几件事。
听说用半斤到一斤的小鱼加青菜,用瓦罐熬2-3小时,给小孩吃,有利于小孩健脑长身体,如无小鱼,可用一斤以下的河鱼替代。能每周一次,最好。
上次说过,我现在主要研究学习方法,有心得即与你交流,争取每日有1%的进展。兹附上《论语》、《增广》精华。
以后可在信中多谈此类生活、学习具体事。
杨茂东
2008年1月10日上午’
信里说‘我估计你春节前会来探视我一次,这样我就可以过一愉快之年了’。这句话我当时一看就觉得很难受。因为收到信是在元月25、26日左右,我刚刚从监狱那里回来不久、得知不许见的情况下收到这封信。”
* 张青:为奥运专门说好的,我们就该把“垃圾”咽下去吗?*
也正好在元月22日,我看报纸上说,这天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了一个会议,会议上的讲话说‘要加强宣传,展现光明的一面’,‘对外界的负性报道’要怎么样。。。
我在今天发表的致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的信中讲到‘国家考虑国家的形象,要在奥运全球聚焦的时候,给外界一个好的印象,要展现好一点的形象,这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人,完全是被酷刑制造冤案。
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人,包括胡佳和胡佳的妻子女儿,抓他的时候,他女儿出生才一个多月,她妻子是刚刚生孩子的产妇,在身体弱,体力还没恢复过来的状态下。。。
像这样的一些人,包括失学的我儿子。。。失学的儿童、晒不着太阳的婴儿、盲人法律工作者陈光诚,以及其他所有因坚守信仰而在黑暗的牢房里正在受苦受难的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你是可以‘要国家形象’专门说好的,我们这些人就该忍气吞声,把这些“垃圾”都给咽下去吗?”
* 重申郭飞雄的绝食呼吁 *
张青:“我在信最后重申郭飞雄的绝食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第五: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联欢的历史时刻。
第六:呼吁中国政府废止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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